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30,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充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仪陇县,所属行业分类:广播电视,中标商: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324202100010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3242021000100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仪陇分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
中标(成交)金额 | 1583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城区公共智能广播系统、37个乡镇分平台、所有行政村、社区平台设备,以及传输链路和终端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和更换,对县级广播平台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值守,对37个乡镇应急广播平台播出派专人进行值守。确保应急广播所有乡镇、村(社区)应急广播常年安全正常运行。
2、直放站运维服务。对47个直放站设施设备、传输链路及杆体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和更换,并承担高山台站以外的直放站电费。
3、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运行保障。负责全县180个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正常运行。
4、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负责维护全县5266个自然村广播电视信号传输链路(包含脱贫返盲户电视信号运行维护)。
5、智慧广电APP录入。派专人落实智慧广电APP录入。 服务要求:1、为保障应急广播电视系统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须派专业人员进行维护。本次采购服务维护期限为一年。
2、广播电视县、乡镇应急广播平台、无线覆盖直放站点、公共服务网点均应保障约定的服务人员数量。
3、接到采购人、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终端用户运行维护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恢复正常(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成交供应商在日常运行维护中,要定期进行巡查,做好值班日志登记,包括应急广播播出记录、设备维护(维修)记录表、设备日常巡检记录表(见附件),每季度运行期满后汇总交文旅局留档备查。
5、验收方式:每季度运行维护期满由乡镇初验合格后,采购人组织进行抽查验收,每个片区抽查一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两个村,并进行电话测评,测评结果纳入考核评分内容。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给成交供应商作为预付款,项目采取一次性采购,每半年按照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根据验收和考核情况,结算半年运维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合同约定)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本次采购服务维护期限为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吕志明、何明,王勇(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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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1.根据发改办价格〔2002〕857 号和我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的仪陇县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 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本次代理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及与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共计:25245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817-8101188 供应商投诉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817-7221936
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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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588266044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鸿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3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817-81011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胡女士 |
电话: | 1588266044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