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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GC210010-02ZG |
(重新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高淳区第三中学改扩建项目
已由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
以
(高行审建投[2020]4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市高淳区第三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性资金:13507.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3507.5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性资金:13507.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3507.50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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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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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2.1.1建设地点:
高淳区淳溪街道(东至北漪路,西至原职中宿舍,南至康乐路,北至天泰雅居)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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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工程规模:
南京市高淳区第三中学改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821平方米。主要包括原建筑拆除及垃圾清运,拆除面积约7787平方米;新建教学楼、报告厅、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约19960平方米;加固改造行政办公用房、综合楼,加固改造面积约5861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和道路、绿化、停车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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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合同估算价:
128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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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总工期要求:
7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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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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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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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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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南京市高淳区第三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不限于原建筑拆除及垃圾清运,新建教学楼、报告厅、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地下车库等,加固改造行政办公用房、综合楼,配套建设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和道路、绿化、停车等基础设施的土方工程、支护、试桩、桩基施工、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室外管线、道路、广场铺装、泛光照明等)、通信、暖通、消防、智能化、景观绿化、外幕墙、配电房、强电等涉及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采购等(甲方指定教学设备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专家评审)、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变配电及各专业专项等全部设计内容)、装配式深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工程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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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程总承包类型:
财政资金项目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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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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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楼、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项目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楼、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项目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楼、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项目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时,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2)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备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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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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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楼、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项目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楼、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项目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楼、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项目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资格审查时,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7.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7.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7、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7.9、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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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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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设计文件:25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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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评分细则: |
1.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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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设计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经济分析: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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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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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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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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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b、建筑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 c、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 d、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 e、给排水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 f、电气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 g、暖通空调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 注:1、以上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2、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3、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9月-2021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其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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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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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29 |
6.投标截止时间 |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银行保函。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账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本项目最高限价:12830万元,其中设计费315万元,施工费12515万元(含暂列金11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6、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7、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
8.8、定标: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体系认证(权重25%)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满足的排序分为5分,满足两项的排序分为4分,满足一项的排序分为3分,全部不满足排序分为2分。(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15%)
投标人提供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0-70%(含)得5分,
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70(不含)-75%(含)得4分;
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75(不含)-80%(含)得3分,
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80(不含)-85%(含)得2分;
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85(不含)-90%(含)得1分,
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90%(不含)以上得0分。
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拟派团队能力(权重3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12人及以上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为最优,排序分为5分;有9-11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排序分为4分;有6-8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排序分为3分;有4-5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排序分为2分;有2-3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排序分为1分;有1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排序分为0分;(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为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3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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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市高淳区第三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北漪路17号 | 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淳南路100-6号五楼 |
邮编:211300 | 邮编:211300 |
联系人:缪老师 | 联系人:孙晓霞 |
电话:025-57330550 | 电话:025-57336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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