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21000425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19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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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委托,现对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都市政采招〔2021〕026号)的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将第3章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5.7单项报价最高限价第三条“要求全年提供1680平方米的自用部位室内特约保洁服务”修改为“要求全年提供1605平方米的自用部位室内特约保洁服务”。二、将第4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及要求4.1报价表序号3的自用部位室内特约保洁服务数量“1680㎡”修改为“1605㎡”;说明第三条“要求全年提供1680平方米的自用部位室内特约保洁服务” 修改为“要求全年提供1605平方米的自用部位室内特约保洁服务”。三、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三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第二款“1.特约秩序维护服务费:要求全年提供57人次(1人次为8小时)的特约秩序维护服务,年度总金额不超16000元” 修改为“特约秩序维护服务费:要求全年提供57人次(1人次为8小时)的特约秩序维护服务,年度总金额不超16300元”。详见修改通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26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执行计划备案表号:(2021)0147号。预算品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二、政采信用担保融资: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 三、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联系电话:028-61882648 。 五、资格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四)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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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婷;联系电话:028-862796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秋欢;联系电话:028-8532579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秋欢、李婕 |
电话: | 028-8532579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