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智能视频指挥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3月25日 14:3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邯郸市公安局智能视频指挥平台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邯郸市公安局机关行政区域邯郸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5日 14:34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5日更正日期2021年03月25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明先项目联系电话0310-2031776采购单位邯郸市公安局机关采购单位地址邯郸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0-2073390代理机构名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2031776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202012312002009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邯郸市公安局智能视频指挥平台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5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邯郸市公安局智能视频指挥平台项目B包部分参数变更的说明一、研发能力变更为:为保证项目系统平台满足实际使用需求以及保障未来软件版本升级,投标人或所投标产品厂家提供具有接处警、指挥调度、无线视频图传、视频调度、勤务报备、实时数据交换、移动处警终端、警情分析与智能决策、警用实战勤务指挥、多媒体综合指挥调度类、公安机关业务应用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二、项目实施能力变更为:1)项目组成员中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2)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3)项目组成员中具有系统分析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4)项目组成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的,每有1人得 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1、投标人近3个月内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国家或省级机关颁发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三、企业实力。原内容为:标准分10分。变更为:标准分12分。1)投标人具有CMMI5级的,得3分;4级及以下的,得1分,不具备的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二级及以上得6分,三级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业务种类需包含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的,得3分;具有乙级及以下的,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四、类似业绩。原内容为:标准分12分。变更为:标准分10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建设的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1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明必须是使用单位目前仍在使用的系统,并提供该单位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以备核查,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五、售后服务。原内容为:标准分9分。变更为:标准分12分。投标人有完整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提供3年的免费维保期;提供至少1名驻邯郸市内服务人员,服务地点必须能够连接到公安网;提供售后方案的同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专职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专职人员具备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维保从业经验,得基本分3分。 投标人每额外提供一项优惠加1分, 优惠项目包括:免费维保期、驻场服务人员人数、响应及处理时间优于招标要求、故障期间临时增加保障人员人数等,最多加至4分; 投标人具有5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服务范围需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实施及交付,应用软件开发)得5分;具备4星级的得3分,具备3星级及以下的得2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本项满分12分。六、环境标志产品 政策加分。 原分数为2分,变更为1分。七、质量奖、科技奖加分。 变更为:投标人或所投标产品厂家所承建的同类系统或项目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质量奖的,每个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证明原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邯郸市公安局2021年3月24日更正日期:2021年03月25日三、其他补充事宜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邯郸市公安局机关地 址:邯郸市联系方式:0310-20733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联系方式:0310-20317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明先电 话:0310-203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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