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山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QZZC2020-G1-210215-DSGS)招标文件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灵山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QZZC2020-G1-210215-DSGS)招标文件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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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山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0-G1-210215-DSGS)招标文件内容更改后的质疑答复函
2021年03月25日 15:1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0-G1-210215-DSGS)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0-G1-210215-DSGS)更正公告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单位灵山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灵山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5日 15:18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7日更正日期2021年03月25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工项目联系电话07772818258采购单位灵山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山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科长 0777-6428369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六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邱工 0777-2818258附件:附件1质疑答复扫描件.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0-G1-210215-DS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人:广西南宁方瑞仪器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园湖南路7-1号华兴园综合楼写字楼411号房法定代表人:范泰恭联系人:吴秋燕电话:139*****140贵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以纸质资料形式现场递交对《灵山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内容更改后的质疑函。我方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一: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带“★”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质疑答复:针对贵公司提出的意见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将会对此款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将后续在网上发布(详见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质疑事项一中7条参数不合理内容如下: 1、招标项目需求A/B/C分标交互智能平板:一、整体架构设计(一)整机前置按键功能 2.★智能电子产品一键式设计:同一物理按键完成Android系统和Windows系统的节能熄屏操作,通过轻按按键实现节能熄屏/唤醒,长按按键实现关机。 质疑答复:2021年2月22日灵山县财政局 灵财采处【2021】2号文件已经对此项作出明确答复,满足参数要求的品牌数量不少于3家,质疑事项不成立。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B/C分标交互智能平板:(三)侧边接口与快捷功能 5. ★整机支持通过侧边菜单调出互动课堂功能,投标时提供关于该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1)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实现互动答题功能。质疑答复:2021年2月22日灵山县财政局 灵财采处【2021】2号文件已经对此项作出明确答复,满足参数要求的品牌数量不少于3家,质疑事项不成立。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B/C分标交互智能平板:二、电脑模块(一)硬件配置要求1. ★采用模块化电脑方案,抽拉内置式,采用120pin或以上接口,实现无单独接线的插拔,采用按压式卡扣,无需工具即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不接受其他接口方式。质疑答复:2021年2月22日灵山县财政局 灵财采处【2021】2号文件已经对此项作出明确答复,满足参数要求的品牌数量不少于3家,质疑事项不成立。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B/C分标交互智能平板:二、电脑模块(一)硬件配置要求5.★具有独立非外扩展的电脑USB接口:电脑上至少具备4个USB3.0 TypeA接口,1个USB TypeC接口(支持TypeC接口的U盘插入使用)。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情况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技术结构、采购项目特点结合采购需求与实际教学运用相结合编制招标文件。TypeC接口拓展性远高于普通TypeA接口,支持USB3.1标准,用户能够迅速地通过Type-C传输数据和视频。质疑人缺少事实依据证明品牌倾向性,本参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质疑事项不成立。5、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B/C分标交互智能平板:(二)内置系统要求 3. ★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拾音麦克风,方便录制老师人声,投标时需提供关于该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情况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技术结构、采购项目特点结合采购需求与实际教学运用相结合编制招标文件。内置麦克风相较于拓展麦克风,确保了设备兼容性,更为稳定,且方便使用方后续进行维护。质疑人缺少事实依据证明品牌倾向性,本参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质疑事项不成立。且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因此不存在质疑人所述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6、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B/C分标交互智能平板:(二)内置系统要求 12.★安全U盘锁:支持智能U盘锁功能,整机可设置触摸及按键自动锁定,保证无关人士无法自由操作,需要使用时只需插入USB key即可解锁,投标时需提供关于该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情况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技术结构、采购项目特点结合采购需求与实际教学运用相结合编制招标文件。相较于容易被破解的软件锁屏方式,硬件锁屏方式更为稳定,不会轻易被破解。质疑人缺少事实依据证明品牌倾向性,本参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质疑事项不成立。且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因此不存在质疑人所述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7、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B/C分标交互智能平板:2.★设备支持DBX音效,支持用户在菜单中开启/关闭DBX-TV中总恒音、总绚音、总环音的功能,投标时需提供关于该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质疑答复:2021年2月22日灵山县财政局 灵财采处【2021】2号文件已经对此项作出明确答复,满足参数要求的品牌数量不少于3家,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二: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A、B、C分标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技术性能响应…………………………………(满分16分)①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及其它要求(标注带★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础分3分,(满分3分);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情况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技术结构、采购项目特点结合采购需求与实际教学运用相结合编制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已依据采购人的需求进行综合考虑,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三: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A、B、C分标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技术性能响应……………(满分16分)②标注★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及其他要求:主要设备有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每优于一项加2分;(满分10分)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十一)评分办法、评分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情况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技术结构、采购项目特点确定主要核心产品并结合采购需求编制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该项目的评分办法是根据采购人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要求设定,且任何可以满足或者优于招标要求的设备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本评标办法的设置并未违反法律法规要求。该评分办法分值比例已经细化、量化并未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因此不存在质疑人所述的以不合理的条件,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四: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A、B、C分标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技术性能响应……………(满分16分)③ 一般参数、性能(配置)及其他要求(未标注★号):有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每优于一项加1分;(满分3分)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十一)评分办法、评分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情况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技术结构、采购项目特点确定主要核心产品并结合采购需求编制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该项目的评分办法是根据采购人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要求设定,且任何可以满足或者优于招标要求的设备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本评标办法的设置并未违反法律法规要求。该评分办法分值比例已经细化、量化并未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因此不存在质疑人所述的以不合理的条件,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五: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A、B、C分标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技术性能响应……………(满分16分) ④ 一般参数、性能(配置)及其他要求(未标注★号)负偏离扣分:每有一项则在①+②+③合计得分基础上扣减1分,漏项的每一项扣减1分,最多扣完其所得技术参数及性能分分值。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十一)评分办法、评分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情况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技术结构、采购项目特点确定主要核心产品并结合采购需求编制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该评分办法分值比例并未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因此不存在质疑人所述的不合理的条件,该项目的评分办法是根据采购人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要求设定,且任何可以满足或者优于招标要求的设备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本评标办法的设置并未违反法律法规要求。该评分办法分值比例已经细化、量化并未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因此不存在质疑人所述的以不合理的条件,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六: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A、B、C分标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分…………………………………8分 为确保产品可获得体系化、全天候的及时售后服务,所投交互智能平板制造商需具备星级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三星级(含)或以下售后服务证书复印件得1分,提供四、五星级售后服务证书复印件得2分,提供六、七星级售后服务证书复印件得3分,提供八星级售后服务证书得4分,提供九星级(含)或以上售后服务证书复印件得5分。(满分5分)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十一)评分办法、评分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情况,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技术结构、采购项目特点确定主要核心产品并结合采购需求编制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及第五十五条“...评分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并设置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且本次细化该项评分标准中,不同等级均可得分,售后服务对于使用方体验尤为重要,且对应越高等级的售后服务,往往对应着越高的人力成本。因此,该评分办法分值比例已综合考虑,且细化量化,不存在质疑人所述的排他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本评标办法的设置并未违反法律法规要求针对贵公司提出的意见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将会对此款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将后续在网上发布(详见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质疑事项七: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A、B、C分标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分…………………………8分②所投交互智能平板制造商或投标人提供如下证书复印件的:全国质量信用优秀企业证书、全国百佳质量检验诚信标杆企业证书、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每项得1分。(满分3分)质疑答复:针对贵公司提出的意见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将会对此款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将后续在网上发布(详见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25 日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教育局 地址:灵山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陈科长 0777-6428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六楼 联系方式:邱工 0777-2818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工 电 话: 07772818258
附件下载:质疑答复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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