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20年第二批次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2020年第二批次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已由桑植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以桑财投审【2020】166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桑植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桑植县2020年第二批次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桑植县2020年第二批次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2.2 项目编号:YFZB2021-001
2.3 建设地点:桑植县人潮溪镇白石村和桑植县人潮溪镇中里村。
2.4 建设规模:桑植县人潮溪镇白石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该工程规划整治面积32.62公顷,新增水田面积21.08公顷;桑植县人潮溪镇中里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该工程规划整治面积20.97公顷,新增水田面积14.61公顷。
2.5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2.5.1.桑植县人潮溪镇白石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该工程规划整治面积32.62公顷,新增水田面积21.08公顷。主要内容为杂草进行清除221904.76m²,挖填土方57936.1m³,石方开挖10559.4m³,田块压实210809.53m²,田埂修筑11357m³,表土剥离62133.33m³,犁底层回填42161.91m³,表土回填63242.86m³,内运客土回填22739.23m³,细部平整及培肥210809.53m²,人畜翻耕(五犁五耙)210809.53m²,人工地力培肥210809.53m²,取水口1座,输水干管2条长11985m,输水主管3条长10100m,输水支管26条长10591m,给水栓648处,新修农沟3条长1275m,调节池(10m³)3座,蓄水池(15m³)5座,沉砂池15座,D500涵管20座,人行盖板5座,车行盖板6座,消力池660座,整修机耕道1条长420m,新修机耕道7条长3146m,错车道10座,下田坡道10座。
2.5.2.桑植县人潮溪镇中里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该工程规划整治面积20.97公顷,新增水田面积14.61公顷。主要内容为杂草进行清除162343.80m²,表土剥离43004.79m³,表土回填48703.14m³,土方开挖7739.06m³,石方开3316.74m³,土石方回填夯实11055.81m³,耕作层细部平整146109.42m²,田埂修筑3225.00m³,人畜翻耕(五犁五耙)146109.42m²,人工地力培肥146109.42m²,犁底层回填压实29221.88m³,客土回填5698.35m³,新修取水口1座,整修山塘1座,新修山塘1座,引水管道18条长11537m,新修农沟5条长1336m,新修农渠1条长80m,新修排洪沟9条长1698m,涵管9处,沉砂池10座,消力池263座,人行盖板2座,车行盖板6座;新修机耕道1条长160m,整修机耕道3条长800m,新修生产路2条长476m,新修挡墙3条长100m。
2.6 计划工期:各标段均 90天(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T 876.1-2014)。
2.8 保修承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桑植县2020年第二批次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标段划分及其他:本项目工程根据工程布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共划分为5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第一标段
| 332.807239
| 桑植县人潮溪镇白石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一标
| | 2
| 第二标段
| 174.100246
| 桑植县人潮溪镇白石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二标
| 3
| 第三标段
| 226.754309
| 桑植县人潮溪镇白石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三标
| 4
| 第四标段
| 217.040382
| 桑植县人潮溪中里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一标
| | 5
| 第五标段
| 331.587499
| 桑植县人潮溪中里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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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公司代理该项目的(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为了确保本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投标人只能针对桑植县2020年第二批次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五个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2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须是本企业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项目;
3.3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4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1月-2020年12月)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5根据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桑植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中标项目经理实行押证管理,对其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
3.6投标人没有被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管理部门列入投标失信黑名单(惩戒期内),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hn.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陆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第三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第四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第五标段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银行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8日18时00分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图纸每套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553583529@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系开标时间为2021年02月0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签署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一份,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开标时间 8.1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1年02月02 日0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桑植县自然资源局(电话:0744-6223324)。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格式九)。投标人未按要求签署并递交承诺书的,投标文件无效。
11.2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工作,每月必须常驻项目现场所在地最少22天。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桑植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桑植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174453437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坪路桥公司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石女士15576888522
电 话:0744-8380328 18674430788
邮 箱:5535835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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