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果都镇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灌溉和排水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林网生态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新泰市果都镇人民政府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果都镇府前街1号(新泰市果都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13375633566(新泰市果都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地址:山东省省泰安市市岱岳区县(区)泰山大街3188号光彩大市场1区4# |
联系方式:15275488876 |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泰市果都镇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灌溉和排水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林网生态工程)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82202102000003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灌溉和排水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林网生态工程等 | 1 |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296.8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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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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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1月12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18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时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的供应商须选择“证书Key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的供应商或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供应商”,须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供应商”后才能进行下载采购文件(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须现场携带CA证书才能添加)。 |
3.方式:会员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目前包括山东CA数字证书和CFCA数字证书,两种数字证书均可在新版交易平台使用,投标单位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或《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的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单位解答》等资料,参照资料操作。注: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并进行投标备案。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投标备案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
五、公告期限:2021年1月12日 至 2021年1月18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3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志伟联系方式:15275488876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