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悬索跨越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悬索跨越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01-1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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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悬索跨越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悬索跨越工程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0】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悬索跨越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悬索跨越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灵川县。
2.3建设规模:悬索跨越2处,其中兴安县溶江镇漓江悬索跨越主跨240m、灵川县三街镇漓江悬索跨越主跨240m。
2.4建设投资:458045.19万元,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959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398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1)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
(2)防洪补偿补救措施、数据采集与交付、投产试运保驾、工程保修、配合管道安装、配合转资、移交、专项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3)负责所属跨越工程市级及以下相关地方关系协调,用地及地面附着物清点、造册,林业、河流穿越各项许可手续办理,配合永久征地及补偿协议签订等外协工作。
2.8本次招标不包括的内容:已完成的勘察测量工作,跨越段管道设计与安装、试压、扫水、干燥及通讯光缆敷设,围墙与大门施工安装,安防设施的设计与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或铁道行业(桥梁)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0年以来有下列业绩:
①单跨长度≥150m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或公路或铁路或市政桥梁跨越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
②单跨长度≥150m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或公路或铁路跨越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1)牵头人须具备第3.1(1)、(2)①、(4)、(5)①、(6)项基本资格条件;
(2)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3.1(1)、(2)②、(3)、(4)、(5)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0年以来有单跨长度≥150m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或公路或铁路或市政桥梁跨越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业绩或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0年以来有单跨长度≥150m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或公路或铁路或市政桥梁跨越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0年以来有单跨长度≥150m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或公路或铁路跨越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项目经理持有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0年以来有单跨长度≥150m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或公路或铁路跨越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家管网集团相关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组成联合体的由牵头人在交易平台选取联合体成员后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1日14时00分至2021年01月18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09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2 月 01 日14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1日14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鲁山路18号桂林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院内国家管网集团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支干线项目部;
邮编:541100;
联系人:孔令新;
电话:0773-8100526(8:30至16:30);
传真:0773-8100513(8:30至16:30);
电子邮箱:kong_lx2020@163.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李海涛、梁少梅;
电话:0393-4801218、0393-4801208;
电子邮箱:lihtsq04.zy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1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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