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LZC2020-G3-000441-SZSJ(招标文件编号:YLZC2020-G3-000441-SZSJ)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玉林市大北路28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车辆租赁
下浮率(%):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 在广西区内用户指定地点的汽车租赁、道路客运运输服务、代驾服务等。 | 1.车辆行车路线和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并要求驾驶员服务态度良好、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的保管、维护保养以及车辆维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车辆如果毁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灭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客车及司机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行驶至各地。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车辆及司机迟到超过15分钟(含),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交通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打车或其他交通方式的全部费用。 4.中标供应商确保其司机使用真实、有效的驾驶证件,派出司机要交材料给采购人备案,并且司机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司机应相对固定。遇到司机因故不能上岗,应提前安排替补司机并通报采购人。行车途中不吸烟、不饮酒、不开问题车辆、严格按照交通指示行车,言语文明,行为规范,仪表整洁,服务周到。 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司机若不属于本企业的员工的,在工作期间,由于中标供应商司机的言行对第三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中标供应商必须每天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保证车厢整洁干净。每月清洗座套一次。并自觉接受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7.服务承诺优于上述要求规定的,按中标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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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能强、陆丰、温中贞、苏奋、姚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根据合同约定按固定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13000.0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
联系方式:赵玉萍0775-285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6号交通厅四区8栋1102号
联系方式:袁工 19977160039、0771-5345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 话: 1997716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