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满足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三年均无亏损(净利润大于0)。(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 3.1.4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6月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4000㎡且单项合同额≥3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公共建筑工程 EPC 项目设计)。 (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6月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4000㎡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公共建筑工程EPC项目施工)。 3.1.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该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①拟派设计人员:须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人员,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②拟派施工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劳务员。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6)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6信誉要求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最多只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必须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