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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 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8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含)1800万元的装饰装修改造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6)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为连续盈利(2019年、2020年、2021年,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3)企业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业绩: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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