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虬龙沟祝口桥~鱼鳞沟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商丘市虬龙沟祝口桥~鱼鳞沟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7-1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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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虬龙沟祝口桥~鱼鳞沟段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商丘市虬龙沟祝口桥~鱼鳞沟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邑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商丘市虬龙沟祝口桥~鱼鳞沟段防洪治理工程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1】190号
项目编号:夏财采购2021年141号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工程地点:夏邑县境内
2.5 项目概况及规模:河南省商丘市虬龙沟祝口桥~鱼鳞沟段防洪治理工程。
2.6 资金财政资金。
2.7施工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8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签订合同后15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2582.7万元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49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或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1.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或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1.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3.1.5、企业业绩:投标企业须提供自2018年以来水利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中标公示的网页版)。
3.1.6信誉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并将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1.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并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同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企业缴纳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或查询清单);
3.2.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以来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并将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gov.cn/)”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以网上结果公示页截图为准,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页),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2020年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或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信息: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进场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咨询电话:0370-2853503);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保证金交纳: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5.2交纳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至2021年8月3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至2021年8月2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各投标单位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帐号池提供,且每个投标单位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单位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开标有关信息:
本次招标实行全程电子评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3日上午9 :00。
开标地点:为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十七。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2021年8月3日上午09:00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6.3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说明:文件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生成器的操作说明。
注:本次招标实行全程电子评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内容详见商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6.4招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8月3日9 时00分;
招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11时00分。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7.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4.3投标人须对第七项所有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标。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招标人:夏邑县水利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0-6111550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栗城南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515891133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3号楼13层1301室
水行政监督部门:商丘市水利局
地 址:商丘市胜利路179号
电 话:0370-2691621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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