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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还乡河滨水活力带生态文旅示范更新一期项目-曹雪芹文化园提升工程设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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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唐山市还乡河滨水活力带生态文旅示范更新一期项目-曹雪芹文化园提升工程设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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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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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还乡河滨水活力带生态文旅示范更新一期项目-曹雪芹文化园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还乡河滨水活力带生态文旅示范更新一期项目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核字[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城乡融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城乡融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臻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还乡河滨水活力带生态文旅示范更新一期项目-曹雪芹文化园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内容:一期、二期提升工程主要为公园的提升改造,占地面积约 650000 ㎡, 主要对公园内的绿化、亮化、水系、灌溉系统、园路、活动场地等进行提 升改造,同时增设标识系统、运动健身设施和小品设施等。 三期建设工程,占地面积约 230000 ㎡,建筑面积约23000㎡,大部分实施内容为公园的新建工程,新建地上停车场,实施建筑外立面及内装修,对公园内的绿化、亮化、水系、灌溉系统、园路、活动场地等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增设标识系统、运动健身设施和小品设施等。未尽事项详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要求。
2.3建设地点:唐山市丰润区。
2.4招标范围:唐山市还乡河滨水活力带生态文旅示范更新一期项目-曹雪芹文化园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 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 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本项目最终工程量以甲方最终确认和造价跟审单位审核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6)未尽事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计划工期::15个月(含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时间:2022 年 10月 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月 14日
2.6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7合同估算价:229357680.0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担任过至少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含绿化或给水或排水)】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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