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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和创4A景区全程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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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南省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和创4A景区全程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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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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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闽一十【2022】采购08074
项目名称: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和创4A景区全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99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990000元
投标保证金9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包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和创4A景区全程咨询服务
一项
990000.00
990000.00
9900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合法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承诺或说明,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5.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5.1.1、5.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5.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5.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备注:
(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备注:(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9)参加政府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向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1、上门获取:投标人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2、转账方式获取: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再将转账的回单、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E-mail、投标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同时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件)等发至我司电子邮箱,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投标人。
售价:100元,售后概不退回。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南街113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15******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7#、8#电梯)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4-2278989
邮箱:fjys10@
3.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8******003(同号)
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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