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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EPC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EPC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29
详细内容: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项目代码:2020-441323-46-03-091123),项目业主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为100%,招标人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化一路和惠一路交口西北侧。

(四)工程规模: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规模按1.0万m3/d进行设计,调节池及事故池按3.0万m3/d 进行设计;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再生产水规模按70%回用,即产水0.7万m3/d 、浓水0.3万m3/d 进行设计。

(五)项目造价: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3336.83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用为22715.3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173.16万元、安装工程费 6297.01万元、非以暂估价形式计列的设备购置费 7111.97万元、以暂估价形式计列的设备购置费133.22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约366.12万元。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其中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应另行招标,属于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设备,应按国家、广东省、惠州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在本项目经审批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设计、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总承包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中标人作为以暂估价形式计列的设备另行招标的主体,依法组织二次招标,二次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前的询价须有招标人参与,二次招标控制价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布。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设备,由招标人作为采购主体。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七)工期要求: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不含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工期(暂定)为180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至污水处理厂联动试车及水联运完成止),设备采购工期为60日历天完成供货(暂定,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质量要求: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设备质量要求为合格。

(九)资金公司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设计及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不超过三家(含三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四)招标项目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1)拟派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五)投标人(施工资质单位和设计资质单位)应在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和正确填写有关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五、投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投标的方式,根据《关于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调整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40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和《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三)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投标相关事宜

(一)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异常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八、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8633118

联系地址:惠东县新平大道3689号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9359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二楼201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8891101

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1楼)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惠东【2022】076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2-07-29 09: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2-08-04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2-08-08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2-08-09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08-18 09: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2022-08-18 09:30:00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2022-08-18 08:30:00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2022-08-18 09:30:00

开标时间

2022-08-18 09:30:00

开标地点

1号开标室(惠东分中心)

评标时间

2022-08-18 09:30:00

评标地点

1号评标室(惠东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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