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对新城区各路段路名牌广告位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决定以挂牌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招租的广告位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标的物
位置及概况
广告位类型
数量(座)
租赁
年限
(年)
参考价
(万元/年)
寿县城投公司新城区路名牌广告位经营权
位于寿县新城区116块路名牌对外招租
路名牌
116块
3
2.778
备注:1、此标的物现状出租,请意向受让人到实地进行查勘,了解路名牌广告位设施的实际情况(具体位置见附件)
2、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时交清,以后每年于当年合同开始的前20日前交清。
3、报名竞买前,须向业主单位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
二、竞租人资格:
路名牌参与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广告经营资质的广告传媒公司均可申请参加竞租。
三、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前携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委托书和竞买登记人有效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到国投集团资产运营部报名。)
四、发包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发包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15时00分。
(二)联系电话:0554-3127137
(三)发包地点:寿县国投集团(寿县新城区宾阳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五、本次发包的项目须在报名前通过转账方式缴纳壹万元投标保证金汇入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单位竞买的需从竞买单位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帐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在汇入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竞买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寿县支行营业部
176707117979
0554-3127137
备注: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签发后作为资产维护保证金,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挂牌结束后五日予以退还(不计息)。
六、特殊要求:
1、路名牌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三日内交清第一年租金,交纳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会自动转为资产维护保证金,该保证金作路名牌日常保洁、损毁修复保证之用。合同期满后,乙方将资产完整无缺的交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壹万元资产维护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若因国家法律政策或政府规划调整等情况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协议解除。出租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并按当年未使用天数退回租赁费用,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索要其他经济补偿;若遇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资产无法使用,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偿。
七、该租赁项目不设底价,按照报价高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参考价,否则不成交。
八、该广告牌经营权租赁项目具体条件详见合同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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