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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宁波机场东部综合楼加装电梯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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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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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东部综合楼加装电梯项目 (编号:SZCG2022105)招标人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宁波机场东部综合楼加装电梯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垂直电梯1部,位于宁波机场东部综合楼(指挥中心一楼门厅)室内1层-4层,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井道设计、施工和电梯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含特检院验收)等工作。
(2)招标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65万元(含税)。
(3)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经设计院盖章的井道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经招标人确认后30 日历天内交货,接招标人安装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不包括验收时间)。
(4)交付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C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符合本项第(7)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符合本项第(9)条资质的单位。
(11)投标人如为非电梯制造商的,需具有所投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2)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C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联系人:李琴娜;联系电话:0574-88950837。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寄另加邮费50 元人民币。
文件费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31010122000651888
户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投标人付款后请及时以邮件形式将汇款底单和营业执照发送至我公司邮箱:3180835350@,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及开票信息,如未按照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5)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9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出席开标仪式,请各投标人谅解。
(3)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快递方式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2022年09月28日16时00分前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收件人:赵梦洁;联系电话:15757490629;如未能在此时间送达,请提前告知招标代理其他应急送达方式,否则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回复邮件并电话告知,告知单位名字、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物流状态,邮箱:3180835350@ 。本项目指定寄件物流必须为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李巧巧
电话:0574-89008431
招标监督人电话:0574-8900585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系人:赵梦洁、史维祺、王银、赵娜
电话:0574-87158302/0574-88950837
传真:/
电子邮件:3180835350@
8.
2022 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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