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蒙牛乳业奶源事业部虚拟牧场实景演示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NYXZXZ2021001
二、项目名称:蒙牛乳业奶源事业部虚拟牧场实景演示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为了能够充分展示奶牛在饲养、繁育、挤奶等过程中,
牧场所采取的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日常管理方式,需要在子昂牧场犊牛舍、青牛舍、围产牛 舍、泌乳牛舍、挤奶厅、配料中心、干草库、精料库、兽医站等实地通过 3D立体虚拟视频对该项目采用VR沉浸式的方式进行全业务流程的展示。
四、资格要求:
1、竞谈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及以上,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等相关内容,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竞谈方近三年须具有一份及以上类似项目经验(以合同为准);
3、竞谈方近一年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竞谈方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谈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竞谈;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竞谈;
6、未列入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须携带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3、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一份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4、提供近一年(2020年至今)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本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6、提供数据保密协议(附件2);
说明: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送到(wangkai@nmghuasheng.com)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审核通过后,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
资料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B座翱华大厦22楼(王凯13009520527)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1日止;
2、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9月12日至2021年9月13日
3、谈判文件发放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6日发放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联系人邮箱主题栏里写清楚项目名称);
具体打款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收款单位: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92010100100885229
银行行号:309191002015
4、谈判时间: 2021年9月27日9时30分;(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七、谈判地点:(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 九、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王凯 13009520527、王子刚 13304715487
联系电话:0471-3957849/4918085;
电子邮箱:wangkai@nmghuasheng.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B座翱华大厦22楼
十、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招标实施方:蒙牛奶源事业部数字化管理与行政中心
业务咨询联系人:袁俊英 联系方式:18947104482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刘腾飞 联系方式:13848192203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2.数据保密协议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