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
承接黄埔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符合性评价工作服务的公告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黄埔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符合性评价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我们报名,参加服务项目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黄埔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符合性评价工作服务。
(二)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
(1)检查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2)检查标准内容先进性、经济性;
(3)检查标准编号和名称符合性;
(4)检查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公开情况;
(5)检查标准编写规范性;
(6)以检查报告的形式向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报告相关情况;
(7)提供咨询联系方式,接受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推荐或企业主动联系的关于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文本业务咨询或技术服务;
(8)统计黄埔区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文本的有关数据,梳理情况。
(9)协助召开企业标准文本整改培训会议,集中指导企业标准文本整改工作。
2.数量要求
对黄埔区2021年度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文本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标准文本数量为300份(与本年度省抽、市抽不重复)。
3.项目提交成果
(1)2021年12月底前提交符合项目要求的检查报告;
(2)在检查报告全部完成之日起统计并分析黄埔区企业标准有关数据,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形成统计分析报告报送黄埔区市场监管局。
(3)针对此次标准文本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面向企业开展一次专项培训,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工作。
(4)针对检查报告结论为“不符合”的标准文本进行整改后复查。
(三)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四)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大写:拾捌万元整)。报名参加报价的单位其报价需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企业利润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单位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
(三)报价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报价,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项目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授权书;
4.资格文件;
5.报价一览表;
6.服务方案;
7.单位概况。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项目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封面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报价函须注明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授权代表和被授权人签名并盖公章;报价一览表须盖公章;其余多页文件须盖公章或骑缝章。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密封盖章提交。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属无效文
(一)不按要件求编制的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交报价文件。
五、采购流程
报名、资格和有效性审查。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报价意向人报名,同时对报价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可通知参加下一阶段报价。经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下一阶段报价。审查合格后不足3家的,将重新发布采购服务公告,若再次不足3家的,按实际报价单位确定采购候选单位。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6月25日-29日9:00~16:30(周六、日除外)。
(二)地点:广州市科学大道239号403室(联系人:袁秦山,联系电话:82385785,邮箱:hpqbzc@gdd.gov.cn)
七、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评审方式
(一)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地点:广州市科学大道239号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评审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内容进行综合评比。评分要素比重:
1.技术部分总共占50%,其中包含:项目整体的分析20%、项目实施方案20%、质量保障措施10%;
2.商务部分总共占40%,其中包含报价人资质情况10%、同类项目业绩12%、项目服务团队情况18%;
3.价格部分占10%,具体为服务报价。
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序确定采购候选人。
九、信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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