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648001
项目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
标题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人民西路963号5楼501室
联系人
郑耿林
联系电话
0756-8305779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8号发泉大厦207室
联系人
李斌
联系电话
13544938275
内容
招标答疑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附件5中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标准要求“路桥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两处要求不一致,是否以招标文件为准?
答: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附件5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路桥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路桥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路桥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消防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路桥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有误,是否应该按对应专业配置相应的分项负责人?
答: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消防分项负责人按相应专业配置相应的分项负责人。
勘察设计任务书第3.3节的工期要求与4.3节中相应的勘察工期要求不一致,与勘察设计合同(P104页)的要求也不一致,请问明确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答:以第3.3点为准。
招标文件1.11条项目招标阶段内容,不含勘察,与勘察设计任务书不符,请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勘察。
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