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县城文苑公园笼式篮球场足球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乡县县城文苑公园笼式篮球场足球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平乡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行审审字〔2021〕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平乡县县城文苑公园。
2、建设规模:建设笼式篮球场666平方木,铺设透气型塑胶层面666平方米,场地围网立网426平方米,照明灯杆6基,篮球架1副,公园椅6套;建设笼式足球场670平方米,铺设人工草坪670平方米,场地围网立网428平方米,场地围网顶网670平方米,照明灯杆6基,足球门1副。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已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8-11 00:00 至
2021-08-1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8-3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平乡县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滨河青青家园综合1号楼308室 |
邮编: | /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郭山岭 | 联系人: | 刘意 |
电话: | 0319-7822212 | 电话: | 0319-52788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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