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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尚峰时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工程EPC项目房县尚峰时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工程EPC项目(第二次)(HBFX-202207SZ-011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207SZ-01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尚峰时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工程EPC项目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以2007-420325-89-01-2545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领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房县东城工业园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设备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一座500m3/d废水处理站和相应的污水排放口。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完成房县尚峰时代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含概算编制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 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 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施 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 采购:完成本项目使 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 为准。(4) 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 相关报批、报建。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 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 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正常运行一年内所有事项管理并确保污水处理排放达到行业规范相关标准。
标段划分:无
合同估算价:631.1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 质; 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自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一项水处理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 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保或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30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领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西水北路11号
地址:
房县红塔镇七河村恒信汽车城7楼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100
联系人:
李瑞
联系人:
李琳(异议联系人)
电话:
17671653877
电话:
134779999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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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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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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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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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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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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