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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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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法庭办公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法庭办公楼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30000
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法庭办公楼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87,788.50
最高限价(元):1,987,788.5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法庭办公楼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法庭;
3、工程内容:办公、审判综合楼改造
(二)施工范围:
1、办公楼土建改造
2、办公楼室外改造
3、办公楼采暖改造
4、办公楼给排水改造
5、办公楼电气改造
6、办公楼弱电改造
7、办公楼空调改造
注: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日内完工,并顺利迎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活动和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达标检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工程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地址:兴五路28-1号
联系方式:0415-2277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22-104室
联系方式:0415-4151199
邮箱地址:3085583277@
开户行: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131100000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令伟
电话:0415-415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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