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BHZB-GC-2021080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项目,已由集安市水利局文件以集水移发【202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黎明街道胜利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十二标段
2.2项目地点:黎明街道胜利村、通胜街道山城村、榆林镇地沟村、榆林镇迎水村、榆林镇朱仙村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黎明街道胜利村、通胜街道山城村、榆林镇地沟村、榆林镇迎水村、榆林镇朱仙村路灯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1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预算金额:215582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④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9〕28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 11日至2021年 8月 17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下载,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回执,开标时凭纸质版回执递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二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是0401161000000615-210811247;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黎明街道胜利村民委员会
地址:集安市黎明街道胜利村
联系方式: 张广春13204355727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联系人:田旭、林晓龙
联系电话 :043180546116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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