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2-00001542
二、报价有效期:2022-12-01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执行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五、采购标的名称:大唐南京发电厂煤码头靠泊能力论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交水发〔2014〕34号)以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码头靠泊能力管理的通知》(苏交港函〔2022〕4号)的要求,码头靠泊能力核定需由码头原设计单位进行重新检测和论证。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我厂卸煤码头的原设计单位,检测论证工作原则上应由原码头设计单位承担,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0〕215号)》第23条“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的规定,需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故申请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七、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交水发〔2014〕34号)以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码头靠泊能力管理的通知》(苏交港函〔2022〕4号)的要求,码头靠泊能力核定需由码头原设计单位进行重新检测和论证。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我厂卸煤码头的原设计单位,检测论证工作原则上应由原码头设计单位承担,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0〕215号)》第23条“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的规定,需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故申请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上海上海上海市徐汇区
九、公示期限: 2022-06-09至2022-06-16
十、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煤码头靠泊能力论证 | 1 | 项 | 6% | 2022-08-15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1号 | 大唐南京发电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