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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是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或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业单位的,提供2019年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实施经验,提供合同(至少体现合同双方名称、标的内容、签订或生效时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必须在航天科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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