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to-style1 {height: 40px;.auto-style2 {height: 14px;.auto-style3 {font-size: x-large;.line {width: 100px;height: 100px;height: 15px;background-image: url("../logincss/img/123.png");background-position-x: -170px;background-position-y: -1180px;background-repeat: no-repeat;
河北文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1-2022年度0#柴油采购招标
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YBGGG2021080001号
本公司于2021年08月11日发布的河北文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1-2022年度0#柴油采购的YZBGG2021080022号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原公告售标截止时间由2021年08月18日变更为2021年08月24日。
招标公告中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中“ 1.资质要求:(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须取得营业执照);(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含柴油;同时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修改为“ 1.资质要求:(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须取得营业执照);(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含柴油。”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