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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赣榆区采购公告班庄镇防火道路及防火蓄水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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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赣榆区采购公告班庄镇防火道路及防火蓄水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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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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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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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班庄镇防火道路及防火蓄水池工程
标段编号:320721-F-FS20220725034-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5.19493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标。
建设地点:赣榆区班庄镇
采购范围:班庄镇防火道路及防火蓄水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府采购网(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至少包括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
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8)依据连建管【2018】215 号文,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省外建
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8 月 1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 18:00:00 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15日 10:00:0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8 月 15日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榆区班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圣泉路66号
联系方式:0518-8651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座203室
联系方式:18751257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0518-865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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