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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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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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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及方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
项目编号:X【20210927】-2520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超出预算的供应商不予接受)。
采购需求:农村环境质量大气/颗粒物智能采样器设备3台、农村环境质量大气臭氧分析仪设备3台、农村环境质量大气一氧化碳分析仪设备3台、化学试剂、标准样品冷藏柜3台、便携式PH/电导率/溶解氧测定仪1台、便携离心机1台、充电式破冰钻1台、台式PH计1台、台式电导率1台等,详见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10日内在吉林省白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指定地点交货,交货方式为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三)具有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提供2020年10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六)提供2020年10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七)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代理的正式授权书。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 2021年11月15日下午16时00分。
3.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gzyzx.jl.gov.cn/)”投标人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3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4售价:0元。
3.5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拍卖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上同时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报价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提交,独立于响应文件之外,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到谈判地点。
6.2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白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翠柏路5号
联系人:蔡志坚
联系电话:139439035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联系人:杨涛
电话:0431—81177334
开评标组织联系人:杨涛
电话:0431—81177334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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