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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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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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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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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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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7〕165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经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9】543号文批复。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下属单位广西新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筹、银行贷款及国家车购税资金组成。招标人为广西新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项目的竣(交)工检测工作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广西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纵线“G59”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也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纵2线资源(梅溪)至铁山港高速公路的重要构成路段。线路起点位于灌阳县新圩乡附近,与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平乐县城北与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相接,路线自北向南途经桂林市的灌阳县、恭城县、平乐县。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 Km/h,路基宽度26.5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主线全长136.689公里,全线挖方2931万m3,填方2245万m3,沥青混凝土路面2646.7千m2,共设桥梁28.672km/80座(其中特大桥6352.5m/4座、大桥16859m/37座、中小桥5460m/39座)、通涵394道、隧道(单洞长)20535m/12座(其长隧道单洞长10277m/2 座,中隧道单洞长6830m/5座,短隧道单洞长3428m/5座)、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2 处)、管理分中心1 处、服务区3 处、停车区3 处、匝道收费站8 处,桥隧比为28.6%。全线红线范围占用土地13937亩。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为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主要工作内容是按照国家和部颁质量评定标准和试验规程等有关规定对路基、路面、桥梁(含桥梁的荷载试验)、隧道、交通工程(不含交通机电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的抽检项目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提交相应检测报告,配合进行交工、竣工验收的试验检测工作。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养护和维修处治建议,为项目的竣(交)工验收提供基础资料。
2.3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检测工作内容
本次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分2个标段,标段编号为№JC1、№JC2。№JC1标段服务范围为K0+000-K61+500及所属连接线工程;№JC2标段服务范围为K61+500-K136+689及所属连接线工程。检测内容为对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沿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不含交通机电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的抽检项目进行检测,并根据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对交工检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协助招标人完善质量管理,完成内业资料,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协助完成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
工程数量表:见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八章附件E-2财务报价表(检测单中的检测数量为暂定工程数量,承包人进场后,根据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竣(交)工验收检测内容,提交具体检测方案,经发包人审核确认,按照现场实际检测工程数量计算。)
计划检测服务期:交工验收(含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交工验收日止(含交工验收提出的缺陷修复的复检,如有);竣工验收服务期自通过交工验收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日止(含竣工验收提出的缺陷修复的复检,如有)(开始检测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同时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涵盖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E 财务报价表中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参数。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累计成功完成过60公里(至少包含1条单个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新建(不含改建、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或竣工验收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或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服务项目。
(2)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累计成功完成过60公里(至少包含1个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新建(不含改建、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检测或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服务项目。
(3)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累计实施60公里高速公路的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或累计承担过60公里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的服务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4 本项目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5 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参股、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财务报价表固化清单等资料下载。
4.2 本项目 无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
5.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选择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须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
5.6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7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招 标 人:广西新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恭城县宏源大酒店
邮政编码:542500
联系电话:0773-8188845
联 系 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3楼314室
邮 编:530021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71-2115873
8.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72
招 标 人:广西新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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