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凌客专锦州市太和区段营盘街道外部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朝凌客专锦州市太和区段营盘街道外部环境整治工程,建设资金为朝凌联络线征地拆迁资金及地方配套,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锦州市太和区营盘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朝凌客专锦州市太和区段营盘街道外部环境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大许村、营盘村、大齐村、董家沟村。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6日(每天8:00 时至17:00时)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锦州市太和区营盘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16-38267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28-26号
联 系 人:佟女士
电话:0416-3727777
传真:0416-3895678
邮箱:lnkllnkl@126.com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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