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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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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延津县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统筹和地方专项债券,现委托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延津县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2】115号
3、建设规模:项目计划建成1个县级综合物流中心,占地面积93332.4平方米(约140亩),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站,单个服务站占地3-6亩,345个村级物流服务点,各服务点占地约100-200平方米。项目涵盖城乡物流配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及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县级零担、快递、冷链的分拣中心及配送中心,各乡镇建设配送中心及客运服务中心。上述网点配套电力、消防等基础设施,县、乡(镇)村三级网点配备物流专用设备设施。总投资约:110366181元。
4、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以及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报建审批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项目的初步设计、修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
2、施工及采购:完成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与项验收、项目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
3、项目水、电(强电、弱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等工作。
4、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协助办理项目报建、证件办理、相关审查等工作;
二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5、资金和落实情况:财政统筹和地方专项债券,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南区;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二标段:本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的监理服务;
8、工期要求:
一标段: 360 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9、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能通过施工图审查等审查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二标段:合格。
10、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一标段 EPC 总承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可以证明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相关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本项目除外,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提供可以证明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2.2、二标段(监理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4、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需提供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 3 )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可以证明为本单位 员工的证明材料;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2.5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得重复);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单位,一标段的牵头单位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联合体报名需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 得CA 密钥,凭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08月 03日08时00分至2022年 08月09日 17时00分止。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2 年 08月24日 9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 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先生 13503437446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延津县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平台三楼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13569874983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137895617
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08月 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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