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募项目(项目编号:0634-254XZ3QF0108),招标人为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地区政府性投资基金组建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拟由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代表向社会公开招募基金管理机构。
2、招标内容:本次塔城地区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募项目,招募基金管理人负责组建基金,完成基金备案,负责项目投资协议签署、投资资金拨付及已投项目投后管理及投资退出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服务期: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并成立3年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从业记录及声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供应商须出具至公告报名期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实缴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提供股东出资情况、实缴出资证明文件、提供场地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资格备案(提供有效的基金业协会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或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需提供相应制度文件;
7、投标人管理团队成员包括产业金融财务法律等复合型人才,至少有不少于5名具备资格的从业人员,至少有三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需提供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
8、承诺拟设立的母基金、直投基金重点投资于符合政府性投资基金投资方向要求的特定产业领域,投标人熟悉基金所投领域相关产业情况,股权投资基金成功投资案例不低于1个 ;
9、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4 月 15 日至2025年 4 月 21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2、凡有意参加者,须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发票由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开具。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下载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自治区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等进行电脑配置。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5 月 7 日 11 时00分,地点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口岸边民互市区丝路文化商品城2B-45
联 系 人:王雪梅 联 系 电 话:18195960829
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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