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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市车站站内示意图绘画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
发布时间: |
2022-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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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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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站内示意图绘画 (
2022-09-05
)
| 项目编号 | 16575 | | 项目名称 | 车站站内示意图绘画 | | 采购类别 | 服务采购 | | 采购项目分类 | 其他服务 | | 所属单位 | 运营三分公司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报名截至日期 |
2022-09-08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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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状态 | 供应商报名中 |
采购单位 |
运营三分公司 |
项目联系人 |
牛超 | | 联系电话 | 62292566 | | 联系地址 | 北京地铁运营三分公司 |
| 拟定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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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质要求 (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 1、报价公司法人须出具针对此条款的企业信誉承诺及银行开具的近六个月内(2022年1月-2022年6月)资信证明。提供2022年1月-2022年6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2、(七)截止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3、(八)报价公司法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4、(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三)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同一联系人、交叉控股等关联关 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或标段。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8、列入公司失信惩戒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9、(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10、(六)已在北京地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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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说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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