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物流园区道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物流园区道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7-1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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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物流园区道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物流园区道路新建工程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0】141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任丘市行政审批局以(任审标核【2021】20号)核准,初步设计已由任丘市发展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1】59号批复,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任丘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东西段道路起点为胜利渠,与南北段相交,终点为胜利路,全长110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路面宽20米,双向4车道;南北段道路起点为胜利路西沟渠,向南与东西段相交,终点为靶场路,全长46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路面宽12.5米,双向2车道;胜利西沟小桥1座,全长35米,全宽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监理服务期:计划2021年8月1日开工,主体工程11月30日完工,剩余的2022年5月31日完工。缺陷责任期2年,监理服务期限304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0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施工监理合同被解除。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近五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无不良信誉记录。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7月12 日至2021年7月16 日(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与其他技术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3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投标人需使用河北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任丘市建设东路7号
联系人:王超
电 话:0317-2311108
招标代理:河北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08号东胜广场
联 系 人:张汝冰
电 话:15110095521
附件1: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5年(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电子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完毕;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保证保险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5)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投标函的报价与电子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填写报价一致。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他:3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
建议
书
35分
对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6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3.6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7-4.9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符合项目要求,得5.0-6.0分;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
6分
配备基本齐全,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3.6分;
配备较齐全,满足项目需要,得3.7-4.9分;
配备齐全,满足项目需要,得5.0-6.0分;
监理工作程序
6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6分;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7-4.9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可实施性强,得5.0-6.0分;
监理方案和措施
6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3.6分;
方案较全面,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7-4.9分;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实施性强,得5.0-6.0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6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3.6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3.7-4.9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5.0-6.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建议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建议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1-3.9分;
建议具体全面合理,可实施性强,得4.0-5.0分;
2.2.4(2)
主要
人员
25分
总监理
工程师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15分;
10分
总监理工程师为高级职称加5分,职称专业为市政工程加5分,同时具备加10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
因素
30分
企业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15分;近5年(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监理业绩加2.5分,最高加10分。
质量体系
认证
5分
企业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加5分。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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