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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燃气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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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燃气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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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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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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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燃气工程施工(第二次)(标段名称)(HBSJ-201711FJ-064018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711FJ-06401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和招标人自筹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中洲村和江夏区五里界街道办事处毛家畈村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征地总面积约64384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5887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86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3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434平方米 。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燃气管道从校外接入新校区、校区内管道铺设;接入1#学生食堂、2#学生食堂,以及室内管道、设备安装等项目,包含新校区一期燃气工程施工、检查验收等内容,包括图纸和清单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监控仪表、安装调试、试验、验收、送气的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检查验收及总包施工配合费、校内外管道开挖各种补偿费、协调费等所有的费用。并承担本工程涉及供气的所有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向有关部门办理备案、报装、审核优化、图纸审查等直至认可,保证招标人的供气工程获得有关部门和供气单位验收合格至供气。即本项目采取“交钥匙工程”方式 。
标段划分:1
合同估算价:579.2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质,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近一年(2021年6月-2022年5月)社保缴费凭证(附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近五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上述各种证书均要求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四表一注及提供企业最近六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5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的零申报记录);投标人无违法转包分包项目承诺书,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无发生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书;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承诺书;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人员无行贿犯罪、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投标申请人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焊接机具设备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因疫情防控需要,需配备疫情防疫专员。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31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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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人:
邹勋
电话:
027-87960215
电话:
1587168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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