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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儋州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二、项目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文件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开展海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240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二)成果质量要求。工作成果要求真实准确,所评价的对象、评价要求、技术路线、提交成果格式和时间期限需符合要求。
(三)具有海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等相关工作经验。
(四)在工作中要信守诚信服务及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决策部署信息。
(五)项目为整体委托,中选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技术服务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赔偿相关损失,并不得再参加我局相关项目的服务工作。
三、报价材料要求:
(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二)报价一览表(附件)。
(三)提供营业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提供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六)提供从事海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等相关成果材料。
四、成果要求:
(一)儋州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
(二)儋州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包括儋州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类统计表等。
五、完成时限
项目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提交相关成果。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二)地点:海南省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耕地保护科办公室
七、公告期限:
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3日。
联系人:刘钟锴 电话:23884599
附件:报价一览表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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