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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北岭街路面改造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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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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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岭街路面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502001
项目名称
北岭街路面改造工程
标题
北岭街路面改造工程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港昌路242号5楼
联系人
莫寅
联系电话
0756-8808506
招标代理名称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珠海地质大厦6楼
联系人
黄志华
联系电话
0756-2297373-816
内容
各投标人本项目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项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拱北街道北岭社区,桂花北路东侧,道路现状南接岭南路,北至规划梧桐路,双向2车道,混凝土路面。其中,国维中央广场一区与领秀城之间长约310米,规划宽度为12米,现状宽度约9.5米;民生街小区与大地幼稚园之间道路长约100米,宽8.5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半幅、处治病害、加铺沥青罩面、更换井盖和雨水箅、更换电缆沟活动盖板、修整人行道、更换路灯、完善安监设施及交通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否]。
现修改为: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拱北街道北岭社区,桂花北路东侧,道路现状南接岭南路,北至规划梧桐路,双向2车道,混凝土路面。其中,国维中央广场一区与领秀城之间长约310米,规划宽度为12米,现状宽度约9.5米;民生街小区与大地幼稚园之间道路长约100米,宽8.5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半幅、处治病害、加铺沥青罩面、更换井盖和雨水箅、更换电缆沟活动盖板、修整人行道、更换路灯、完善安监设施及交通设施等。
项目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安监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迁移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否]。
2、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项预算金额:
■[6944524.47 ]元。(含暂列金:330691.64元)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现修改为:
■[ 6664239.82]元(含暂列金:317344.75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3、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项最高投标限价:
■[6944524.47]元。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其中含暂列金额330691.64元。]。
现修改为:
■[6664239.82]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其中含暂列金:317344.75元]。
4、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项招标工程量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现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5、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项暂列金额:
■按照[ 330691.64]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 本费用不参与竞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上述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现修改为:
■按照[317344.75]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 本费用不参与竞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上述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6、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321137.64 ]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广东省及珠海市相关规定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
2.中标人须严格执行珠海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要求及珠海其他关于文明施工要求。
3.按珠海市政府“六个百分百”内容要求: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全面实现渣土运输车全密闭化。施工时如遇政府部门下发最新政策要求,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
4.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要求,中标人履行职责,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5.中标人需落实《(珠建质〔2021〕50号)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现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304337.79 ]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广东省及珠海市相关规定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
2.中标人须严格执行珠海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要求及珠海其他关于文明施工要求。
3.按珠海市政府“六个百分百”内容要求: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全面实现渣土运输车全密闭化。施工时如遇政府部门下发最新政策要求,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
4.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要求,中标人履行职责,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5.中标人需落实《(珠建质〔2021〕50号)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XML文件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珠海市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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