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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凤凰路景观提升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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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凤凰路景观提升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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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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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20037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6-15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2-06-17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7-01 09:30:00
开标时间:
2022-07-01 09:30:00
正式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凤凰路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ZD-2022-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凤凰路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凤凰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凤凰路景观提升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及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凤凰路
工程建设内容:对凤凰路进行景观提升,整体增加绿量,增设绿化隔离带,隔离带设置护栏,较宽的位置补种花灌木,丰富立面层次,美化城市街区;对土布岱沟口、金山饺子馆西侧等空地进行绿化建设,打造两季有花、四季有绿的景观,栽植Φ15-16cm垂柳、Φ10-12cm国槐、Φ15cm五角枫、D6-8cm绚丽海棠、D6-8cm山桃、D6-8cm紫叶李、H0.7m金叶榆篱、H0.6-0.8m密枝红叶李篱、HO.4-0.45m小叶黄杨篱、H1m水蜡篱、条长0.5-0.6cm沙地柏、HO.2-0.3m八宝景天、HO.2-0.3m玉簪、H0.25-0.35m鸢尾、H1. 2m金叶榆球、H0.8m水蜡球等植物。
2.3质量标准:合格
2.4资金县财政资金
2.5合同估算价:¥3259816.83元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9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6月 30日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有关约定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三证合一时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潜在投标人可于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新版网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新版网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资格审查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准。若投标人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对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网上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2022年6月9日9:00至2022年6月17日17: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新版网站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新版网站上,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22年6月9日9:00至2022年6月17日17:0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7:00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可使用以下方式缴纳保证金:包括银行转账、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及电子保函。
7.2选用银行转账、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在规定时间前汇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帐户的开户行出具,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陆万元整;小写:60000元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545
注:(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缴纳保证金成功后请在确认保证金环节查看保证金状态是否绑定成功。若绑定成功,必须确认保证金;若绑定不成功,请尽快咨询以保证正常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证明材料)。
(2)投标人采用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缴纳保证金,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界面点击【投标保函管理】模块下的【确认投标保函】菜单对所投标段进行投标保函扫描件编辑并提交。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自身情况,提前操作,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使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并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操作方式详见门户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 标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姜楠
电 话: 0314-75276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艳梅
电 话:1993148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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