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期:公示之日起连续不少于3日(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9日)。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莫经理(业主代表) 电话:18977778355
李经理(代理机构) 电话:18249996428
接收邮箱:182499964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异议人提出异议或对公示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
3、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4、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七、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
电 话:18249996428
联 系 人:李经理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