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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2021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2-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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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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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22-15-020;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2621JH202200329;
3.项目名称:2021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40000.00元(单价:800元/亩);
6.最高限价:¥1040000.00元(单价:800元/亩);
7.采购需求:人工造林1300亩(86.67h㎡),区划为11个小班,全为生态林(栽植湿地松和麻栎),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8.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分三次验收;
9.成活率:定植结束后进行第一次初步检查验收,实造率达100%,成活率不低于85%(含85%)且各项造林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第二次进行抚育检查验收,完成补植、抚育内容且保存率达到85%以上为合格;第三次进行竣工检查验收,完成抚育内容且保存率达到85%以上为合格;
10.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建设期为三年,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1.服务地点:位于马塘镇汤坝、黑莫和荣华3个村委会;
1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投标人。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公司根据成立年份提供;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3.7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2021年01月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
3.8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并在裁判文书网(.cn)查询,(直接通过快捷搜索输入“行贿”+“当事人”或“申请人名称”,即可看到被查询人的相关信息),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法院的裁判文书的将不能参加投标;
3.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3.10其他要求:
3.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ZCZBJ)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局4楼)。
4.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5.开标方式网络解密:投标单位开标时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投标子系统进行解密(温馨: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投标方)》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2123578 、2189885。(重要: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十分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6.该项目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五、公告期限: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2.说明:已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
1.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户 名: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银行账号:118040100100016873000523
保证金查询电话:0876-8882062
投标保证金额: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到账时间为准。
2.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2.1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2.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2.3保证金交纳形式: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
2.4投标人将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2.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6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至交易中心核验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7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单位应当提供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2.8以货币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本金和托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开化北路45号)
联系方式:0876-212442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联系方式: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海、李艳
电 话:0876-8883918
4.技术支持
4.1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投标人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0871-65315589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大厅 联系电话:0876-2152881
4.2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6)《企业证书申请表》; (7)《企业盖单位电子公章申请表》;
(8)《个人证书申请表》; (9)《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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