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平台( style="font-size:16px;height:150%;font-family: 宋体">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style="font-size:16px;height:150%;font-family:宋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巢工
电话:020-84686825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19号发展碧辟办公楼
邮编:511300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宏慧、池锦俊、张浩林、吴松浩
电话:13929586770(刘宏慧)
电子邮箱:liuhh@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6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4686117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19号发展碧辟办公楼
招标人: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2日上传版-招标公告(第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