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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东路43号之二605室及白泉街21号、23号七间套房招租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东路43号之二605室及白泉街21号、23号七间套房招租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9-05
详细内容: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2-QY155E-厦门市集美区杏东路43号之二605室及白泉街21号、23号七间套房招租-招租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GW2022-QY155E厦门市集美区杏东路43号之二605室及白泉街21号、23号七间套房招租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8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杏东路43号之二605室,项目内容:厦门市集美区杏东路43号之二605室;楼层:第6层;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67.47;租赁期限:5年(自交房之日起算,无装修期);月租金底价(元):1268,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合同包02: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1号203室,项目内容: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1号203室;楼层:第2层;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60.95;租赁期限:5年(自交房之日起算,无装修期);月租金底价(元):979,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合同包03: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1号306室,项目内容: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1号306室;楼层:第3层;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75.05;租赁期限:5年(自交房之日起算,无装修期);月租金底价(元):1231,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合同包04: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3号302室,项目内容: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3号302室;楼层:第3层;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57.79;租赁期限:5年(自交房之日起算,无装修期);月租金底价(元):976,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合同包05: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3号401室,项目内容: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3号401室;楼层:第4层;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68.89;租赁期限:5年(自交房之日起算,无装修期);月租金底价(元):1141,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合同包06: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3号402室,项目内容: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3号402室;楼层:第4层;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57.79;租赁期限:5年(自交房之日起算,无装修期);月租金底价(元):976,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合同包07: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3号403室,项目内容: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3号403室;楼层:第4层;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64.02;租赁期限:5年(自交房之日起算,无装修期);月租金底价(元):1071,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合同包08: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3号501室,项目内容:厦门市集美区白泉街23号501室;楼层:第5层;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68.89;租赁期限:5年(自交房之日起算,无装修期);月租金底价(元):1243,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含商事主体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以及没有存在合同相关纠纷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然人从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或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法人、个体工商户通过“信用厦门”网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租用房产时没有存在拖欠租金和诉讼纠纷的情况,需提供书面承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2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含商事主体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以及没有存在合同相关纠纷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然人从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或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法人、个体工商户通过“信用厦门”网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租用房产时没有存在拖欠租金和诉讼纠纷的情况,需提供书面承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3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含商事主体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以及没有存在合同相关纠纷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然人从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或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法人、个体工商户通过“信用厦门”网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租用房产时没有存在拖欠租金和诉讼纠纷的情况,需提供书面承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4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含商事主体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以及没有存在合同相关纠纷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然人从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或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法人、个体工商户通过“信用厦门”网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租用房产时没有存在拖欠租金和诉讼纠纷的情况,需提供书面承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5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含商事主体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以及没有存在合同相关纠纷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然人从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或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法人、个体工商户通过“信用厦门”网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租用房产时没有存在拖欠租金和诉讼纠纷的情况,需提供书面承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6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含商事主体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以及没有存在合同相关纠纷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然人从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或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法人、个体工商户通过“信用厦门”网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租用房产时没有存在拖欠租金和诉讼纠纷的情况,需提供书面承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7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含商事主体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以及没有存在合同相关纠纷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然人从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或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法人、个体工商户通过“信用厦门”网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租用房产时没有存在拖欠租金和诉讼纠纷的情况,需提供书面承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8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含商事主体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以及没有存在合同相关纠纷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然人从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或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法人、个体工商户通过“信用厦门”网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投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租用房产时没有存在拖欠租金和诉讼纠纷的情况,需提供书面承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2022-09-21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2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3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4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5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6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7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8人民币100元

在线报名: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文件费用。支付费用后可下载电子文件,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供应商可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前台领取纸质文件。若需邮寄的请联系程小姐,0592-2230888,邮费到付。未在线支付费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09-22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递交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2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09-22 09:0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2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营运中心7#楼3102单元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92-6280661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傅璐、黄龙华

联系电话:0592-2226739、2279310(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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