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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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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海水育苗基地改造工程(二期)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锦州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海水育苗基地改造工程(二期)设备采购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方式: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 月27 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 月27 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三段2号
联系方式:0416-5088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联系方式:0416-4590111
邮箱地址:302638221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铁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67060100000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荣荣
电话:0416-45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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