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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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FJSHYZB-2021-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8#、9#、10#仓天棚安装彩钢酚醛复合保温板吊顶工程(含新隔储物间、密闭窗、轴流风机、防爆照明灯)按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闽粮储备【2021】1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价为392000元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粮食仓库工程验收规程(LS/T8008-2010)》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
2.6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 中标单位不得发生违规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3.6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 08月09日 至2021年08月16日上午08:30-11:30下午3:00-5:30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司名义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为“FJSHYZB-2021-083”,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08月24日 上午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8.发布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罗江工业路28号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0593--69739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联系人:叶浩、小李 电话:0593-29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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