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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梧州市藤县和平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整改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尽快完成招投标工作,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招标人为藤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是: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梧州市藤县和平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整改项目
2.2项目编号:WZZC2021-G2-30020-GCTX
2.3工程建设地点:藤县和平镇
2.4建设规模:和平镇旱改水项目涉及整改面积约842.57亩。土地平整、清理表土、土地翻耕、修筑田埂、土沟、分垄、土壤培肥、种植等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7财评预算价:4336827.3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下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投标人自行在http://www.txjyzx.com/gxtxzbw/(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
5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大厅指示牌)。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进度款按月支付,付款金额为当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款项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按审计部门审定后的结算总价支付到97%,结算审定后30天内支付,其中工程结算由审计部门审核,并经双方同意确认。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不计利息。
9.其他事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66600085802900010-00000】;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藤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藤县和平镇和平街
联系人:彭梦霏
电话:18977498349
2.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藤县杉木冲畔山居车库入口对面
联系人:黎梅
电话:0774-7291808
3.监督部门:藤县自然资源局
4.交易服务单位: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4-7308828
地址: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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