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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
2.具有相关相应资质证书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业绩。
5.信誉要求:未列入我公司黑名单的单位
二、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以网上发布为准
三、投标要求:
1、本报价默认含13%增值税(如税率不一样,请自行修改)、含运费。
2、招标要求:详见标书。
3.参与报名网址:
四、相关费用:
保证金的金额为:30000.00元整。于报名截止前对公汇入“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并在转账时注明石灰石破碎机增加筛分装置投标。
户名: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隆尧支行
账号:0406001429300057606
行号:102132608266
注:投标保证金自定标之日起未中标单位五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若不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必须在2022年6月8日9时5分(北京时间)前送达(邮寄)河北省临城县黑城乡北白鸽井村西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接收人为:李爱杰,联系电话:17303190999。
六、本次因受疫情影响在网上开标,需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送达或邮寄到位,如因疫情无法邮寄或送达,请及时反馈,并在疫情过后安排邮寄或送达(中标公示后,如标书未到的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标书到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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