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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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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东部新城水源井建设及供水管网连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县东部新城水源井建设及供水管网连接项目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审【20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井陉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井陉县东部新城水源井建设及供水管网连接项目;
建设地点:井陉县东部新城(三五零二生活区7街围墙外至微新庄至北良都至帐方岭至后掌村;北良都村至良都高速路口),项目选址位于井陉县东部新城范围内;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期限:24个月;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 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
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
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
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6日00时00分至2021年9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使用“投标管家” 投标报名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在两个平台下载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办理交纳保证金,即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0311-616。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 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参加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交易平台递交已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PDF格式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地点为: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参加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89668589。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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