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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5年度镇海街道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屋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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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2025年度镇海街道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屋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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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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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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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闽经纬采购20250303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镇海街道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屋建设项目
合同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15907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06634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元)
计量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5年度镇海街道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屋建设项目
1
106634.00
项
建筑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低于贰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莆田市荔城区玉锦雅居1号楼2103
3.方式:上门获取
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 :30(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玉锦雅居1号楼2103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8日9 :30(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玉锦雅居1号楼21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8850901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通源社区东辅路盛荣广场3号楼10层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94-55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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