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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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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项目(交易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108FJ-16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108FJ-16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项目(交易街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4-420102-04-01-8718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铭新街与交易街交汇处。
建设规模:拟建住宅、公园绿地、配套停车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75688.31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1)设计部分: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等)、人防设计、海绵设计、装配式拆分设计、地库BIM、管网综合设计等。负责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证书,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房标准所要求的内容。(2)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桩基及支护、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供电工程(含专变、外缆、管廊)、市政配套工程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房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32545.9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经营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2)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施工单位具备);(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2016年1月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项目指的是建筑面积在7万㎡或者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8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7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路32号(铺位号为1-701)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A座16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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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凯
联系人:
朱娟、张宇翔、毕洋
电话:
13487098512
电话:
027-872352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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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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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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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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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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